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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种植室规范要求(口腔诊所开展种植,是否超范围?)

时间:2024-03-07 2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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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通报全省20起医疗违法典型案件。其中有一件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大连沙河口区一口腔门诊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案件。


大连沙河口全好口腔北甸街门诊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诊疗科目,开展口腔种植专业的诊疗活动,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什么!超范围执业?

“- 如何评断口腔诊所诊所是否超范围执业呢?- 难道还要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添加口腔种植一项吗?- 如果卫生局在对诊所科目核定上,只是核定有口腔内科,口腔外科。此时开展种植,是不是算超范围行医啊?

专家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分析得出:

若口腔诊所设置不符合《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没有批准颌外科科目而开展复杂种植技术,则属于超范围。应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处罚。

我们知道,目前口腔诊所目前审批的诊疗科目范围是:口腔内科专业、口腔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正畸专业。


口腔内科主要是指:龋病、牙髓病变、根尖周病、隐裂、牙周疾病等。口腔外科主要是指:拔牙、唇颊系带修整、唇腭裂、创伤、炎症、种植牙等。口腔修复主要是指:嵌体、铸造金属全冠、烤瓷全冠、钛合金烤瓷、黄金烤瓷、贵金属椿核、纯钛烤瓷、隐形义齿、铸造可摘局部义齿等方式的牙体牙列缺失的修复。口腔正畸主要是指:各种牙列不齐的矫治。

而种植牙由于会出现伤口的暴露,必须有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专业的基础才能开展此诊疗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机构与人员要求《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相关说明用于口腔种植外科治疗的诊室应是独立诊疗间。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除具备基本诊疗设备及附属设施外,同时应装备口腔种植动力系统、种植外科器械、种植修复器械及相关专用器械。具备曲面体层或颌骨CT影像诊断设备及诊断能力。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消毒管理应符合《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从事使用射线装置的医疗技术人员应持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并按规定开展诊疗。

2.开展种植手术的要求对个体口腔诊所并未限制开展相应口腔科手术(《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口腔科除外),但若开展复杂口腔种植技术应明确核准颌面外科。 《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保健所、门诊部(口腔科除外)、诊所(口腔科除外)等其他医疗机构,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或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得开展本办法规定的手术。《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规定:口腔种植技术分为简单种植技术、较复杂种植技术及复杂种植技术。简单种植技术是指无需在术区进行任何其它种植技术处理即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较复杂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种植技术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包括:引导骨再生技术、骨劈开技术、即刻种植技术;复杂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种植技术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包括:上颌窦底植骨技术、外置法植骨技术、其它自体骨植骨技术、即刻修复技术、牙槽突牵引成骨技术、功能性颌骨重建技术,以及面部赝复体种植修复技术等。复杂种植手术原则上应在三级医院进行。

3.行政处罚建议医疗机构不符合《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开展口腔种植技术予以行政处罚适用法律建议。违反《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按国家关于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规定,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最后,建议想开展口腔种植科目的或者对口腔种植超范围执业不太了解的口腔诊所用户,认真研读一下以下法律条文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转自上术口腔